2016年以來,瑞麗市紀委派駐機構進一步壓牢壓實監督責任,堅持對駐在部門及所聯系部門從源頭上抓實監督,從思想上強化教育,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監督“探頭”作用,促進了全市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
完善監督網絡,構建監督體系。2016年,及時健全選任紀檢監察進駐人員工作機制,采取集中聯系管理和個別負責管理的方式,以紀工委為單位,對監督聯系范圍內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及各項工作開展全面監督檢查指導,以進駐紀委(紀檢組)為單位,對駐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及各項工作開展重點監督檢查指導,實現監督“全覆蓋”。
健全體制機制,促進責任落實。健全完善落實“兩個責任”工作機制,根據責任分解、過程監管、檢查考核、結果評定等情況進行綜合動態督查和考評,督促各聯系監督單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各項工作進行責任分解并按照責任分解內容嚴格落實,對未按規定履行責任制,對下屬失教、失管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按照相關程序追究責任。
立足抓早抓小,強化教育提醒。各派駐機構通過開展常態化“約談”、正反教育等,增強廉政教育實際效果。2016年,組織學習傳達中央、省、州、市紀委全會精神、《準則》《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紀法規共80余次3000余人次;組織觀看《永遠在路上》專題教育片2000余人次;組織參觀州警示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10余次;開展講黨課活動11次,受教育黨員680余人。同時,組織各單位開展動態廉政風險點排查活動,邊排查邊教育,制定完善了內控制度,有效防控各類廉政風險。
加強監督執紀,層層傳導壓力。發揮“派”的權威,“駐”的優勢,督促駐在部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情況,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持之以恒糾正“四風”;開展“三重一大”事項等制度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2016年,共開展作風紀律、重大項目、換屆紀律、“小金庫”問題、扶貧攻堅等監督檢查110余次;承(協)辦執紀審查9件11人,結案8件10人。層層傳導了壓力,形成有效震懾。(杜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