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中共大理州紀委召開八屆七次常委擴大會議,專題研究洱海保護治理“搶救模式”監督執紀工作。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主持會議,并提出工作要求。
面對洱海保護治理的嚴峻形勢,2016年11月30日,陳豪書記就洱海保護治理工作作出“采取斷然措施,開啟洱海搶救模式”的重要指示。12月7日,州委州政府召開洱海保護治理工作專題會議,提出了狠抓搶救措施到位落實的要求。州紀委迅速傳達陳豪書記指示精神和有關工作要求,組織展開了保護洱海強化監督執紀的系列工作,并起草了《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洱海保護治理“搶救模式”監督執紀辦法》。
會議研究討論了《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洱海保護治理“搶救模式”監督執紀辦法》。進一步明確了《辦法》的總則、監督檢查內容、監督檢查方式、工作機制、責任追究等內容。要求《辦法》緊緊圍繞中央和省州黨委、政府洱海保護治理決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洱海保護治理搶救模式“七大行動”,堅持問題導向,立足紀檢監察機關“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職責定位,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會議對做好洱海保護治理“搶救模式”監督執紀工作提出要求,進一步提高洱海保護治理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到責任落實、工作落實、 監督執紀落實,用鐵的紀律推動洱海流域保護治理“搶救模式”相關工作舉措盡早落地生效。切實做好治理洱海網格化管理工作。紀檢干部和廣大黨員干部要率先垂范,爭做支持洱海保護治理“七大行動”的標桿。( 陳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