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玉溪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各委部室2016年度考核辦法》,市紀委監察局由委局領導帶隊,對2016年度各委部室及干部職工工作進行考核。
在考核對象自檢自查、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和有關部門提供情況、領導評分、綜合評價的基礎上,考核組分別深入各委部室,通過聽取工作介紹,查閱檔案資料、工作記錄、統計報表,以及詢問情況等方式,綜合上級工作反饋情況,對考核對象開展考評。考核結果將提交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審定。
對委部室及干部職工工作進行考核,是市紀委監察局長期堅持并行之有效的重要管理制度。通過考核,客觀公正評價工作成績,層層壓實目標責任,推動委局各項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市紀委監察局充分發揮考核工作激勵導向作用,及時通報考核結果,強化結果運用。考核結果與評先評優、表彰獎勵、干部選拔任用掛鉤,充分體現獎優罰劣,激發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熱情。委部室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評定為差等次,將對委部室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對委部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干部職工工作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評定為差等次,對委部室主要負責人和干部職工本人進行約談。
在考核工作中突出問題導向。考核不僅是對工作成效的檢驗,更是發現和解決問題的契機。通過考核,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充分吸收委部室和干部職工合理化建議,不斷改進考核內容和方法,著力推動工作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