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元謀縣主動適應紀檢監察工作新常態,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以“常”監督、“早”警示、“快”審查、“嚴”問責四項舉措,努力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常”監督。堅持挺紀在前,抓早抓小,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制定下發《元謀縣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黨員干部開展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的實施細則》《元謀縣各級各部門實施縣委四項談話工作規范》等文件,督促全縣各級黨組織切實負起監督責任,把嚴明紀律體現在日常管理監督中。充分運用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日常提醒教育等方式,及時紅臉出汗,將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同時把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結合起來,緊抓重要節點,逢節必查,對各大超市、酒店和機關食堂開展明察暗訪。2016年該縣共開展各類監督檢查30余次。
“早”警示。注重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起,做到有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理。在落實“四項談話”上堅持“四個可以談”,做到“四個優先談”,實現既突出重點又確保抓早抓小。完善談話機制,建立縣紀委書記約談各單位“一把手”制度。實行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及時提醒,早打招呼。對在日常工作、專項檢查、信訪排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開展提醒談話,做到沒有問題早防范,發現問題早提醒,一般問題早糾正。2016年以來,該縣共開展“四項談話”1876人次,其中責任主體提醒談話1799次、組織提醒談話42人次、函詢談話24人次、誡勉談話11人次。
“快”審查。轉變紀律審查方式,以違紀問題為重點,匯集各個渠道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排查和評估研判,發現黨員干部的違法犯罪線索或者黨員干部已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按程序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不搞“以紀代法”,該處分的予以處分,該作職務調整的堅決予以職務調整。緊扣黨的紀律和規矩開展紀律審查工作,快進快出、及時審理、盡早移交,做到快查快結。同時強化紀檢監察機關與審判、檢察、公安、司法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好紀法銜接,有病快治。2016年以來,由于加強了紀檢監察機關與各部門的協作配合,該縣大部分違法案件都能在三個月內辦結,有的十幾天、甚至幾天就查清了違紀事實。
“嚴”問責。始終把紀律審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敢于動真碰硬,對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進行責任倒查,嚴格責任追究。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倒查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既追究黨委的主體責任,又追究紀委的監督責任。同時積極開展“以案示紀”警示教育,達到了“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2016年以來,該縣共立案查處45件51人,給予黨紀輕處分7人、組織處理2人,給予黨紀重處分3人、作出重大職務調整1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人。(楊金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