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文山州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規范公務接待管理,進一步正風肅紀,嚴查隱形變異“四風”問題,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四嚴禁”重申有關紀律規定,嚴明紀律過好傳統佳節。
通知強調,嚴禁同城接待。嚴禁同城各單位之間以工作聯系、交流等名義用公款相互吃請;嚴禁以工作餐等名義在機關食堂、內部接待場所等變相同城吃請;嚴禁接受下屬單位、企業、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吃請;嚴禁以加班、誤餐等名義違規公款吃喝;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搞相互走訪、宴請等活動。嚴禁超標準接待。嚴格控制接待費用,公務接待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嚴禁到私人會所和高檔消費餐飲娛樂場所接待;嚴禁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嚴禁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嚴禁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嚴禁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嚴禁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嚴禁超范圍接待。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嚴禁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得接待;嚴禁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嚴禁違規報銷費用。嚴禁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當由接待對象個人負擔的費用;對未經批準,以及超范圍、超標準的費用不予報銷;嚴禁將吃喝費用“化整為零”,一次超標準吃喝開多張發票,分次報銷;嚴禁報銷沒有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的接待費用。
通知要求,全州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把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務接待規定、持續改進作風作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從嚴從實加強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級級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要認真學習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文山州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文山州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度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文件、明紀律、守規矩,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
通知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加強對公務接待各項制度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鐵面執紀、嚴格問責,對頂風違紀者“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接待單位主陪人員對執行接待標準負主要責任,具體接待人員對執行接待標準負直接責任,對把關不嚴、違規接待的,或者明知違規而不制止的,將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