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山市紀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化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斷促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以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為抓手做好民生資金監管。全市納入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的市縣兩級單位有496個。在平臺發布信息78條,其中,政策法規7條、工作動態26條,資金辦理流程45條。嚴肅查處吃、拿、卡、要,冒領、截留惠農資金和在惠民政策分配中優親厚友等問題。2016年,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31起,處理45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39人,政紀處分12人,黨政紀雙重處分6人,組織處理6人,移送司法9人。
層層傳導壓力。通過開展明察暗訪、開通舉報信箱、電話、郵箱等方式,及時發現問題線索,從嚴從快查處頂風違紀者。2016年,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起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8人,問責1人,其中涉及處級干部3人。
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督促縣(市區)級黨委、紀委把壓力傳導到鄉鎮,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全市受理直接涉及反映扶貧領域信訪舉報44件,現正在辦理16件,已辦結28件,屬實5件,失實了結23件。累計查處在農村“三資”管理、土地征收、惠農資金等領域違紀農村黨員118人,其中開除黨籍42人。(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