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紀委制定印發了《昭通市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制度》(試行)(以下簡稱《監督管理制度》),進一步強化紀檢監察干部工作時間以外的言行舉止,促進其嚴格自律,模范遵規守紀。
《監督管理制度》共有11條內容,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黨紀政紀條規和中央、省關于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的有關要求,堅持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監督、嚴格管理、強化預防、懲教結合、依靠群眾、依法依紀原則而制定,適用于昭通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全體干部職工。
《監督管理制度》要求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應自覺遵守六大紀律,做到“六禁止”。禁止發表與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不一致的言論,亂猜測亂議論亂告狀,編造、傳播政治謠言;禁止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紀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不涉足經營性娛樂場所;禁止參與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動,結社集會、傳銷活動;禁止酗酒滋事以及其它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禁止以紀檢監察機關及紀檢監察干部名義在外招搖撞騙,為謀取私利拉關系、托人情、打招呼等;禁止其他違反社會公德和不廉潔行為。
《監督管理制度》強調,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應帶頭弘揚優良傳統,恪守公共秩序,樹立良好形象,堅持率先垂范,做到“六帶頭”。帶頭加強黨性鍛煉,帶頭建設清廉家風,帶頭弘揚清風正氣,帶頭倡導誠實守信,帶頭遵守社會公德,帶頭純潔人際交往。
《監督管理制度》明確,要建立健全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機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舉報箱,加強家庭、社會、輿論監督,密切了解掌握紀檢監察干部的生活情況。與公安、交警、金融、住建、信訪等部門及社區建立紀檢監察干部信息溝通機制,定期了解紀檢監察干部“六禁止”“六帶頭”落實情況和負面信息。定期以個人報告,社會、家庭調查問卷等形式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對涉及紀檢監察干部的社會不良反映和輿情負面信息,發現一起,調查一起,處置一起,通報一起。
《監督管理制度》指出,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納入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考察考核、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年度考核、評先評優、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發生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其注意;對未達到黨政紀處分但明顯存在問題的,及時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改正;對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及時開展執紀審查,依紀依法處理。要按照干管權限,實行誰主管誰負責,依據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要求分級落實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責任。由紀檢監察干部監督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對監督管理職責履行不到位,紀檢監察干部出現問題的,按照“一案雙查”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監督管理制度》的出臺,給昭通全市紀檢監察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用制度的形式進一步規范紀檢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生活圈,體現了昭通全面從嚴從實監督管理紀檢干部、嚴防“燈下黑”的態度,這也是昭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打鐵還需自身硬的又一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