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永仁縣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方面,始終在分解責任、落實責任、強化制度執行三個方面上狠下功夫,進一步扛穩抓牢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在分解責任上下功夫。進一步修訂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班子責任、班子成員責任清單“出爐”,使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更加清晰、更加明確。同時,對責任書進行細化分解,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分為人大、政府、政協和黨群、政府、鄉(鎮)、政法系統七類,縣委書記分別與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7個鄉(鎮)、56個單位黨組織書記簽訂責任書;各鄉(鎮)、縣級各部門結合實際,分解制定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在落實責任上下功夫。落實好主體責任,關鍵是強化“一把手”的履職擔當。2016年縣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10次18項,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廉政工作3次3項,縣委書記親自批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2件;組織86名縣管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在縣紀委全會期間進行述廉述責評議,同時,切實發揮黨委在全面從嚴治黨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上的領導核心作用,把“四項談話”作為實踐運用第一種形態的抓手,把功夫下在平時,截至目前,共開展“四項談話”921人,其中責任主體提醒談話836人,組織提醒談話41人,函詢談話18人,誡勉談話26人,讓紅臉出汗成為了常態。
在強化制度執行上下功夫。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黨的政治生活準則,自覺按民主集中制原則開展工作,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及末位表態等制度,制定印發《永仁縣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監督實施辦法(試行)》和《永仁縣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從嚴規范和約束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黨員領導干部日常行為,促使廣大黨員領導干部守紀律、講規矩,作示范、立標桿,以上率下,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普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