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麗江市委、市政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持不懈剎風正紀,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地生根。
強化組織領導,推動齊抓共管。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市委常委會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6次,市政府黨組會議和常務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5次;列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清單,層層傳導壓力;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市委理論中心組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10次。
嚴格組織紀律,選好用好干部。嚴格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提拔縣處級干部140人,平職交流137人,干部隊伍結構和能力素質進一步優化。堅決落實黨中央有關“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必查”的要求,嚴把人選的政治關、廉潔關。清理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人員144名,整改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411名。
健全完善機制,維護群眾利益。認真落實五級聯動解決群眾訴求工作機制,暢通群眾訴求渠道,辦理群眾訴求4538件。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保障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到實處。扎實做好民生資金監管,加大對“小官大貪”、侵占挪用、克扣強占等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查處力度,切實維護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健全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制約。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修改完善了《麗江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暫行辦法》、《麗江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麗江市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施細則》;扎實推進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認真落實“三重一大”集體討論決定制度,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
堅持問題導向,開展巡察工作。制定了《關于開展市縣(區)黨委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開展巡察業務培訓7次,培訓800余人。堅持問題導向,做到邊巡察邊發現問題邊整改邊調查處理。市委3個巡察組共發現問題線索49個,其中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31個,及時督促整改18個。
提供堅強保障,支持執紀審查工作。加強對執紀執法工作的領導,及時聽取匯報,專題研究部署,切實解決重大問題。
嚴格考核獎懲,強化責任追究。以考促建,強化成果運用,對考核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4個單位,由市紀委對其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取消班子及“一把手”年度評先評優資格,限期整改,并組織復查驗收。對履職不到位、管黨治黨不力、“兩違”整治不力、社會事業建設項目推進不力等問題進行了責任追究,問責處級干部38名。
堅持以身作則,強化責任擔當。市委書記和市長約談黨政主要負責人50余人,上廉政黨課4次;市委常委班子成員開展提醒談話300余人次,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班子成員切實加強對分管單位、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300余次,開展廉政提醒談話800余人次。(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