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檢查考核,6個單位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66個單位為合格等次,31個單位為優(yōu)秀等次。”近日,紅河州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強調要綜合運用檢查考核結果,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10日,紅河州由州委常委帶隊,派出9個檢查考核小組,對全州13個縣市、90個部門2016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了檢查考核。
通報指出,2016年全州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州委的決策部署,嚴格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為全州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
通報指出,對檢查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縣市和部門,州委將對其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履責約談,并取消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或分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當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優(yōu)資格。對連續(xù)兩年被評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單位,除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外,對其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責成其主要領導向州委作出書面檢查。
通報要求,基本合格等次縣市和部門要召開1次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并向州委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復查驗收,對整改不重視、整改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通報要求,2017年,全州各級各部門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jiān)督,推進標本兼治,把紀律挺在前面,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維護黨內政治生態(tài),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以優(yōu)異工作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