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保山市委、市政府堅持把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重要抓手,持續改進黨風政風,營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態,為保山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制定完善制度
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出臺以后,市委及時研究制定了《中共保山市委關于市級領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2014年以來,相繼出臺《保山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保山市市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保山市市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保山市市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和《保山市市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交納伙食費有關規定》等相關制度。并將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作為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
整治“四風”問題
市級領導堅持把模范帶頭作為教育管理干部的有力抓手。下鄉調研,不搞層層陪同,深入鄉村兩級了解產業發展、惠農政策落實、美麗鄉村建設等情況,堅持在縣、鄉單位職工食堂用餐并按規定繳納伙食費,自覺住單間或標間,按標準結清住宿費。嚴禁公車私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杜絕在城區范圍內使用公車。嚴格執行辦公用房標準,涉及職務調整的班子成員及時騰退辦公用房,交流干部集中住在市委周轉房。會議發言不講空話套話,直奔主題、言簡意賅,為全市黨員干部樹立了標桿和榜樣。
堅持貼近群眾。每年深入基層2個月以上、駐村蹲點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10天以上,走訪群眾20戶以上,力求做到發現問題在基層、解決問題在基層。
持續精文簡會。精簡會議、文件、簡報,減少全市性會議數量,市級領導帶頭講短話、講管用的話,開短會、開務實有效的會,出席一般性會議講話、匯報做到不念稿;精簡會議報道。
強化厲行節約。市直及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均取消了單位年飯、團拜會,不以各種名義發放津補貼、獎金、實物。健全財政資金審批、分配制度,規范程序和環節,大力推進“三公”經費公開。2016年全市“三公”經費實際支出19248.8萬元,占預算數的87.7%,同比減11.6%。
營造良好風氣。出臺了《關于嚴禁黨員干部賭酒和賭博的通知》,紀檢監察、組織等多機關聯合整治,對頂風違紀者一律先免職再處理,共處理19人。
強化監督檢查
研究制定方案。市紀委監察局制定了《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對領導干部改進工作作風監督檢查的若干規定》《關于對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有關規定落實情況明察暗訪的工作方案》,各縣(市、區)紀委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了相應的配套方案。
“回頭”查找不足。2016年7月,在全市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回頭看”,從履行責任、宣傳教育、制度執行、監督檢查、執紀問責等五個方面查找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研究和整改。
緊盯重要節點。全市各級紀委書記每年對同級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各級紀委在元旦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前下發通知、短信,提醒要求黨員干部認真遵守作風建設有關規定。開展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2016年,全市共開展監督檢查93次,其中市紀委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人。
織密制度籠子。及時出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制定了《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發揮紀委委員職能作用的意見》《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定期報告工作制度》《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制度》等制度規定,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監督檢查提供制度保障。
及時通報曝光。自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出臺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0起,處理152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9人。對查處的違紀違規問題,以市紀委文件通報曝光,點名通報了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武凡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駕駛員羅玉鑫公車私用和市新農辦副主任李愛民、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支隊長蘇家波大操大辦子女婚宴等問題,持續釋放了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抓早抓小和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