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實現,紅河州紀委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任命感,加大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為全州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提供紀律保障。
強化責任壓力傳導。州紀委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扶貧開發攻堅戰責任落實紀律檢查的工作方案》,細化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責任,向下層層傳導壓力。州扶貧辦制定實施了《關于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為實現全州貧困人口如期脫貧目標提供紀律保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扶貧系統的監管職責。各縣市黨委、政府將廉潔扶貧要求貫徹扶貧開發全過程,分別采取簽訂責任書、公開承諾、約談提醒、適時抽查、定期審計等方式,做到縱橫向、全方位傳導壓力,級級夯實責任。
強化公開透明運行。嚴格執行《紅河州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實施細則》,強化對扶貧項目資金的審批約束,積極推行陽光操作,規范扶貧領域權力運行。在項目實施中,嚴格執行扶貧項目資金公告公示制度,切實提高扶貧項目資金運行透明度。及時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公開整村推進、易地扶貧等扶貧項目實施進展情況,認真接受群眾監督。嚴格執行“三重一大” 民主決策機制,對重大項目、大額資金支出實行集體研究、民主決策,并對涉及面廣、影響面深的扶貧項目采取聽證、征求意見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收集民意,最大限度地贏得群眾的支持和理解。建立扶貧資金“三專”制度和報賬制度,開設財政扶貧資金專戶,對財政扶貧資金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封閉運行。認真開展扶貧開發責任、權力、任務、資金“四到縣”改革試點工作,切實抓好責任落實。
強化監督檢查力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扶貧開發攻堅戰責任落實列入專項紀律檢查,制定實施了《開展扶貧開發攻堅戰責任落實紀律檢查工作方案》,拓寬信訪舉報渠道,整合力量深入基層開展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巡察,深層次、多角度發現問題線索。在全州深入組織開展了嚴禁領導干部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專項整治。同時,突出執紀重點,按照“問題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處理不到位不放過、教訓不汲取不放過”的原則,對扶貧開發中庸懶散浮拖、工作不力或弄虛作假的嚴肅問責,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黨員和干部依紀依規嚴肅處理,以鐵的紀律推動扶貧開發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
2016年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10起,處理120人,給予黨紀處分115人、政紀處分10人、組織處理1人、移送司法機關20人,使人民群眾有了更多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