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山市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認真落實省紀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提高監督執紀問責實效來謀劃、實施和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各項工作,全市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工作扎實穩妥推進。
抓牢扛實“兩個責任”。全市各級黨組織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市委主要領導帶頭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其他班子成員按照責任分工各盡其責,扛牢抓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層層簽訂2016年責任書“拴牢”責任,細化任務分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認真落實任前廉政談話及約談制度,開展任前廉政談話105名,約談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組長)32名。
嚴格執行“三個提名考察辦法”。2016年3月,市委印發了“三個提名考察辦法”,在2016年的市縣鄉紀委班子換屆工作中,“三個提名考察辦法”得到了較好的貫徹落實。2016年11月,市委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組織人員還對五縣(市、區)貫徹落實《辦法》的情況進行了督察,形成了專題督察報告上報市委改革辦。積極指導各縣(市、區)出臺“三個提名考察辦法”,不斷將改革工作向縱深推進。
圓滿完成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工作。保山市紀委監察局按照省紀委關于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工作的有關要求,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此次內設機構調整,平均每個縣(市、區)紀委監察局有8個內設機構從事監督執紀主業,占內設機構平均數10個的80%。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機關內設機構設置及其職責與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內設機構基本保持了一致。對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參與的657個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清理,調整、退出585個,保留72個。
正式啟動了四屆市委首輪巡察。市委印發了《保山市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領導小組。11月28日至30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開展了首輪巡察工作業務培訓,市級組織了5個巡察組,對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5個單位開展了首輪巡察。加強對縣(市、區)落實巡察制度的統籌,積極與組織、編辦等部門溝通協調,為各縣(市、區)營造了良好環境,各縣(市、區)也參照市級做法,分別組建巡察組開展巡察工作。(趙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