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堅守責任擔當,緊緊抓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強化黨內監督,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地見效。
體制機制日益完善。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2016年,州委常委會議24次、州政府常務會議(黨組會議)7次和廉政工作會議兩次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年初,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考核內容及考評標準,及時分解到各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修訂完善了《大理州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辦法》和《大理州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意見》,著力解決落實主體責任上緊下松、壓力層層遞減問題。
“一崗雙責”切實履行。全面推進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雙落實”,州委主要領導與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州政協黨組書記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代表州委與12縣市和87個州級單位黨委(黨組)簽訂責任書;帶頭為全州副處以上領導干部講授黨風廉政建設專題黨課;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約談12縣市和部分州級部門主要負責人,督促責任落實。州委、州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與分管聯系部門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干部使用管理從嚴從實。制定了《大理州干部分析研判實施辦法》,兩次對12縣市、“兩區一委”和105個州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開展綜合分析研判。制定州管干部負面清單制度,對出現負面清單情形的領導干部開展約談、函詢、誡勉和組織處理,共給予誡勉17人、通報問責8人、降職1人、黨政紀處分6人。清理整頓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問題,對359個涉及兼職干部的社會組織、1653名兼職干部進行全面清理。對11名縣處級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56名領導干部進行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
廉政教育實效增強。對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進行全覆蓋宣講。組織13萬名黨員參加黨章黨規網絡測試,開展了1.8萬名領導干部參加的問責條例網絡測試。對擬提拔的150名縣處級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廉政知識考試并簽訂廉政承諾書。組織1.3萬名領導干部到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創建廉政文化省級示范點7個、州級58個。
監督制約機制更加健全。梳理公布33個州級部門403項隨機抽查事項。制定了《大理州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完善“三資”信息網絡監管系統,全面推廣用活農村集體“三資”試點工作。民生資金監管平臺作用有效發揮,實時監控民生資金8.9億元。
檢查考核深入扎實。強化日常監督,堅持半年有檢查,年終有考核,督促責任落實。組織開展了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專項檢查,發現問題211個,提出整改意見建議231條,對發現涉及領導干部的22個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12月中下旬,由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州政協黨組書記、州政府黨員副州長帶隊,組成14個考核組對州級部門和12縣市開展了全面考核。并對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州委高度重視考核結果運用,強化責任追究,對2015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4個縣和5個州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紀委負責人進行集體誡勉談話,責令按照“八個一”要求全面整改,并開展復查驗收,對管黨治黨不嚴、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83名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兩次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典型問題4起。(段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