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縣道路運輸管理局主任科員鄧萬恒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職工福利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富寧縣第二小學原校長賀志堅套取、截留學生營養餐及幼兒園學生自交生活費設立“小金庫”771297.20元,貪污單位公款90905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前不久,云南省、州紀委網站對文山幾起私設“小金庫”的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嚴堵源頭,重拳整治,查處問責,向私設“小金庫”問題說“不”。
開展問題線索嚴“排查”。州、縣兩級紀委切實履責,分別牽頭成立信訪及問題線索排查組,綜合分析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相關單位掌握的情況,認真梳理2014年以來涉及“小金庫”方面的信訪舉報,尋找問題線索,對舉報具體、具有可查性的問題線索,派出人員進行專門調查核實。
管理發票和代開發票明“規范”。與州國稅局、州地稅局建立了代開普通發票信息共享機制,于每月5日前,由國稅、地稅部門將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代開1萬元以上大額或雖不足1萬元但信息異常的普通發票上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對代開普通發票情況進行排查。2016年以來,共對47個單位開據大額發票信息進行了核查,發現財務管理不規范等方面問題12個,及時約談相關負責人8人次。
開展專項約談作“保證”。州、縣紀檢監察機關分別約談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財務管理人員,并簽訂不設立“小金庫”保證書。全州共約談820個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會計、出納等相關人員3068人,建立專項約談談話記錄卡3068份,簽訂不設“小金庫”的保證書2939份。
進行重點抽查斬“鏈條”。抽調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各縣(市)、相關部門(單位)進行重點抽查。發現和糾正一批違反財經紀律、設立“小金庫”的行為,堅決斬斷用公款發送“紅包”資金鏈條。
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2016年9月,州紀委下發了《進一步嚴明紀律規定認真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認真組織開展了“小金庫”問題整治自查自糾,組織財政、審計、國資、民政等部門召開協調會,認真收集梳理“小金庫”問題線索,分別對州林業局、州殘聯等6個單位進行了重點抽查,共發現部分單位財務管理不規范、資產處置和利息收入不及時上繳財政、從行政賬戶大額劃款到工會賬戶等問題23個,提出整改意見7條,約談提醒8人,處置和督促辦理問題線索2件。( 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