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宣威市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當好“守門員、教練員、監管員”,牽好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任責任的“牛鼻子”。
當好“守門員”。年初,結合工作實際修改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各級黨組織、紀檢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體系。全市99個部門(單位)黨組織、紀檢組織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承諾書和監督責任承諾書。認真落實下級紀委主要負責人向上級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清苦制度,強化同級監督。10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市紀委全會上進行述廉,全市938 名科級干部在本單位干部會議上進行述廉,分別曬出“責任清單、廉潔清單、財產清單”。
當好“教練員”。以“四種形態”為引領,扎實運用初核、立案、談話函詢、暫存、了結等五類問題線索處置方式,切實加強對問題線索的分析研判,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實行誡勉談話,通過咬耳扯袖的方式,變被動懲治為主動預防,堅持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防止小錯誤演變成大問題。2016年,共開展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277人,簽訂《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承諾書》277份。緊盯春節、中秋、國慶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及早介入開展廉潔教育,通過微信、短信,手機客戶端等“微載體”,先后發送了警示提醒、廉政要聞、反腐熱點等2000余條信息,不斷提升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意識和責任意識。
當好“監管員”。健全完善《宣威市黨風廉政建設約談暫行辦法》,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4名黨政主要領導和2名紀委書記進行了約談。整合各方力量,變單兵作戰為協同作戰,營造齊抓共管、分工協作的“大督查”格局,確保重點時節的重點督查和日常工作的全面督查,緊盯工作臺賬確定的目標任務,實行月亮黃牌、季亮紅牌制度,2016年對16個單位亮紅、黃牌。抽調64名干部成立8個考核組,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行考核,嚴格按照自檢自查、考核動員、聽取匯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和個別走訪7個步驟對各單位履行主體責任,落實監督責任情況進行考核,做到嚴查、真檢、實考,有效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丁亞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