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麗江市委常委帶頭列出“兩個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了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使責任內容清晰、目標明確,好執行、好考核、好追究。
2月20日,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培訓會上,市紀委領導提出要求,聯系全市87單位(部門)的8個派出紀工委和4個紀檢室要緊鑼密鼓、動員部署安排好全面推行“責任清單”工作的落實。
據悉,通過建立《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和《紀委(紀檢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清單》,根據清單職責,建制度、排風險,建立健全制度措施,加強廉政風險防范,推動“兩個責任”落實。
同時,細化責任內容,明確責任任務。制定了《麗江市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書》和《麗江市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責任書》,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1800余份,紀委系統簽訂了監督責任書172份。責任書將責任內容細化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嚴明黨的紀律、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強化責任制檢查考核成果運用和責任追究等內容,監督責任書內容緊扣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規定》和市委實施意見,把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細化為加強組織協調、嚴格執行紀律、強化監督制約、持續糾正“四風”、解決突出問題、深化廉政教育、嚴肅查辦案件、深化改革創新、加強自身建設等。
各級市紀委(紀檢組)也層層簽訂了監督責任書,把監督責任落實到了各級紀委(紀檢組),明確到具體責任人,確保工作有人抓、問題有人管、責任有人擔。(馬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