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請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代表市紀委與各縣區紀委簽訂紀委監督責任書,請9縣區紀委書記依次上臺簽訂責任書……”
在近日召開的玉溪市紀委五屆二次全體會議第二次大會上,玉溪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代表市紀委與9縣區紀委書記和27個市直單位紀(工)委(紀檢組)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責任書》,通過責任狀鎖定監督責任,督促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們身先士卒履行好沉甸甸的監督責任。
監督責任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以鐵的紀律確保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黨內監督條例的有效執行;嚴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持久戰,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加大紀律審查工作力度,堅決減存量、遏增量,鞏固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堅持標本兼治,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機制建設;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建設一支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隊伍等要求,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部門履行監督責任開出了“清單”。
自2015年起,玉溪市就實行了年初簽訂責任書、年底考核的方式,督促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楊 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