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始終將“防微、正位、糾錯、除害”作為落實四種形態的主要工作路徑,把教育挽救大多數,懲治鏟除極少數作為監督執紀要求,切實把規矩立起來,把紀律嚴起來,做到“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護森林”,保證黨員隊伍純潔性和先進性。
挺紀在前,在抓早抓小中體現嚴管厚愛。在運用好“第一種形態”、強化日常監督執紀上下功夫,充分運用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等方式,通過對有問題反映的黨員干部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置,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將大量一般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十八大以來,市紀委常委共約談各鄉鎮(街道)、市級部門黨組織、紀檢組織負責人221人次;采取談話函詢處置問題線索50件次、初步核實違紀線索296件,轉立案136件;問責處理干部181名。
嚴格執紀,在案件審查中實踐好“四種形態”。突出監督執紀重點,嚴格把握執紀尺度標準,做到該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該深查細究的絕不放過,既正確把握“大多數”,又突出重點人、重要時間節點,堅決懲處“少數”和“極少數”。十八大以來,文山市共處置問題線索352件,立黨政紀案166件178人,結案162件162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74人。其中,黨紀輕處分36人,黨紀重處分107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15人。(楊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