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德宏州清理整頓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問題工作,3月6日至8日,由州紀委、州委組織部聯合組成督查組,奔赴全州五個縣市,開展清理整頓工作情況督查。督查工作以座談、聽取工匯報、政策宣傳解讀和問題解答等方式開展。
通過督查發現,各縣市的清理整頓工作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個別單位和領導干部重視度不夠,思想認識不到位,政策規定理解有偏差,存在不如實上報和漏報現象;二是部分社會組織管理不規范,未按規定到民政部門審批報備;三是各縣市在開展清理工作中,政策解讀不到位,清理整頓范圍界限模糊。
針對督查發現的問題,督查組對下一步清理整頓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縣市對本地區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情況要底數清,情況明。要督促各級黨組織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做好政策宣傳和思想引導工作,對本地區本部門開展徹底排查,確保不漏報、不瞞報;二是執行把握政策要到位,不搞一刀切,要區別對待。對于符合政策兼職的,必須按要求報批,不符合政策兼職的,堅決給予清退,要嚴守“任何兼職都不能領取薪酬”的原則,做好對符合政策兼職人員的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政策宣傳,縣市紀委、組織部要聯合行動,加大對清理整頓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政策宣傳力度。組織部門要做好政策宣傳和引導,紀檢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派出紀工委作用,開展全方位督查。對于清理過程中不主動上報、隱瞞上報的,將嚴肅追究當事人和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涉嫌違紀的,將嚴肅查處。
此次督查,為各縣市清理整頓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問題工作作了更深層次的政策解讀,進一步明確了清理整頓范圍,為下一步的清理整頓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為各縣市清理整頓工作的按時按質完成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楊朝友 屈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