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雙版納州召開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集中填報工作培訓會。
會議傳達學習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并就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進行專題輔導。
會議指出,新修訂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對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黨委(黨組)要把貫徹執行《規定》和《辦法》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列入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抓好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
會議要求,2017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的報告,按照首次填報填寫,填報結束后,嚴格執行一年一報告制度,年度內不得重復報告,不得隨意增加、刪減報告內容和重填重報。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組織意識,帶頭嚴格按照要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
會議強調,各地各單位要在2017年3月28日前完成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集中填報工作,對拖延不報,影響全州工作進度的,將采取通報、約談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或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方式督促落實。對領導干部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通報批評、誡勉、取消考察對象(后備干部)資格或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等處理。
各縣市黨委組織部、各園區黨委、州直各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參加培訓。(巖溫扁 盧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