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黨內政治生活不規范。一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日前,紅河州根據《中共云南省委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定》精神,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九項重點,制定實施意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意見要求,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著力強化“四個意識”,始終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決貫徹“四個服從”,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不折不扣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黨性教育和黨性修養,不斷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章黨規黨紀、黨史國史的學習教育,加強黨內政治文化建設,倡導和弘揚忠誠老實、光明坦蕩、公道正派、實事求是、艱苦奮斗、清正廉潔等價值觀。
在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方面,要求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堅持民主集中制,使領導干部熟知規矩、掌握方法,嚴格按程序決策、按規矩辦事。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武器。
在選好用好管好干部方面,要求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把“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辦法”作為選拔任用干部最鮮明的標準,注重在脫貧攻堅前沿、經濟社會發展一線考察識別干部,以用人導向引領干事導向,以干事導向營造從政環境。嚴格執行干部選任制度,使選出來的干部組織放心、群眾滿意、干部服氣。強化干部日常管理監督、提高干部專業化水平,提升各級干部的專業思維、專業素養和專業能力。
意見要求,要加強和改進黨的組織建設,深化農村、城市黨建,不斷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進一步強化機關、國企、學校黨建,強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加強基層黨員隊伍建設,健全基層組織建設保障機制。
在作風建設方面,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州委《州級領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意見》,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緊盯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以優良黨風帶動社風民風根本好轉。全面落實黨員干部聯系服務群眾制度,著力整治“為官不為”,自覺錘煉“勇于擔當、從嚴從實、學習創新、調查研究、善作善成、專業規范、清正廉潔”的“七種作風”。
在全面加強黨內監督方面,要求建立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加強黨委(黨組)全面監督,加強紀委專責監督,形成監督合力。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加強輿論監督,對典型案例曝光剖析,發揮警示作用,為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意見要求,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堅決減少腐敗存量,重點遏制增量。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不斷深化標本兼治,扎實推進紀檢工作體制和監察制度改革督。
意見強調,要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斷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制定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黨的建設全過程。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黨的其他工作部門,都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貫徹落實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各項工作部署。要從嚴從實考評問責。嚴肅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以嚴肅問責追責倒逼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常態化、長效化。(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