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谷拉鄉那標村黨支部原書記兼組長羅主林違反群眾紀律,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出租村集體土地獲取租金12375元未向群眾公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近期,文山州富寧縣紀委通報了一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發現個別村委會對村務公開的認識還不夠,公開不夠及時;公開不規范,內容不夠齊全,重點不夠突出,范圍不夠廣……近日,麻栗坡縣楊萬鄉紀委對7個村委會的村務公開報備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近年來,文山州為強化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積極探索基層監督管理新模式,采取“制度+監督+問責”的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基層村務公開工作。
定制度抓實報備。各鄉鎮根據《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村務公開條例》以及州紀委下發的《關于實行村務公開報備制度的通知》,制定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從公開內容、明確公開形式、公開時間、公開責任人等方面作出具體要求,并積極向基層鄉鎮紀委進行報備,讓公開工作有章可循。
強監督不留死角。推行村、鄉鎮(街道)、縣、州逐級檢查模式,對公開工作進行拉網式的全面監督,不留死角,詳細記錄監督情況,全程跟蹤督促整改。州紀委綜合運用實地檢查、定期督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監督檢查,同頻共振、上下聯動,織就監督網絡。
強問責嚴查快辦。各縣(市)紀委對村(社區)、鄉鎮(街道)公開工作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出現工作不力或失誤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進行責任追究。
“通過對基層政務、村務、財務等事項公開報備的落實和監督,用好執紀問責利劍,對存在的事項不透明,報備不及時以及存在的隱形違紀違規等問題嚴查快辦,決不姑息。”該州紀檢監察機關再三強調,堅決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壓實到基層。(蔡光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