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全市立案60件,同比上升22.4%,處分59人,同比上升22.9%……”今年以來,玉溪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緊圍繞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堅持挺紀在前,抓早抓小,認真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力度不減、不斷強化培訓教育,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工作機制,為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好全年執紀審查工作開了一個好頭。
教育在先,嚴把思想關。堅持日常學習教育和專題學習教育齊頭并進,充分利用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干部職工大會、委部室集中學等平臺,組織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及省紀委《貫徹<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實施辦法》,嚴格要求紀檢監察干部切實做到確保審查對象安全、執紀程序合規。在每次執紀審查工作開展前,由分管執紀審查工作的副書記或者委室負責人牽頭,召開案前籌備和分析研判會議,明確工作職責,部署工作方案,強調工作紀律。同時,不定期開展警示教育,剖析各地發生的執紀審查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認真總結防范措施,并對照執紀監督流程查找風險點,切實筑牢執紀審查的安全防線。
行動在前,嚴把制度關。不斷完善制度機制,先后制定出臺《玉溪市紀律檢查機關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關于加強和規范談話安全工作的規定》《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關于加強和規范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玉溪市紀委監察局談話室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進一步細化執紀審查工作職責、嚴明執紀審查工作紀律,確保執紀審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開展。
壓實責任,嚴把機制關。建立執紀安全機制,細化責任主體,明確初核件、立案件的安全工作“誰辦案、誰負責”;對談話函詢的安全工作“誰主談、誰負責”;對款物暫扣、處分決定執行的安全工作“誰辦理、誰負責”;對其他審查環節的安全工作“誰承辦、誰負責”的要求,用機制倒逼紀檢監察干部樹立問題意識,勇于擔當,主動作為,避免執紀安全事故發生。(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