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日前,西盟縣印發《關于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的通知》,將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進行梳理細化,列出17項任務清單,并逐級分解到各鄉鎮、各部門,把“兩個責任”變成“硬指標”,層層壓緊壓實責任, 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通知》將“兩個責任”劃分為嚴明黨的紀律、扎緊制度的籠子、強化作風建設、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強化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加強紀檢監察自身建設等7個方面,細化分解為17項具體任務清單,明確了26家主責單位和協同責任單位,做到目標明、責任實、任務清。同時,要求各責任單位要進一步強化主體意識、責任意識,嚴格按照分工,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主要領導要做到“四個親自”,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抓好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
《通知》要求各責任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工作職責和實際,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進行再量化、再細化,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一分解到領導班子成員,落實到部門、科室直至工作崗位和具體人,做到人人有責任、有量化指標、有目標要求、有完成時限。對不能量化的內容,提出工作要求和標準,做到責任明確、具體到人,層層傳導壓力,真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通知》強調,縣委、縣紀委將對照清單內容,加大對各項工作任務貫徹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和考核。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所轄單位(部門)發生“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等問題的,堅持“一案雙查”,嚴肅追究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把“板子”狠狠打向不敢擔當的人,而且越往后下手越重,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警醒黨員領導干部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陳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