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保山市圍繞易地扶貧搬遷整改工作,層層落實整改責任,研究制定了《保山市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整改方案》,統一易地扶貧搬遷整改標準,取得了一定成效。
專項行動促整改。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找問題、補短板、促落實”專項行動,要求各縣(市、區)重點對照省委陳豪書記指出的六個方面問題,嚴肅認真、深挖細查脫貧攻堅推進的問題和不足,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整改方案,用最端正的態度、最嚴格的措施嚴肅整改。目前,五縣(市、區)均已研究制定出臺了相應的縣級整改方案。
自檢自查促整改。堅持問題導向,全市上下重點圍繞“選址是否科學、對象是否精準、面積是否超標、舉債是否過大”等重點問題進行自檢自查,堅持對上看齊、對下補齊原則,嚴守政策底線,做到因戶施策。
督導督查促整改。全市組建5個督查督導組,分別對五縣(市、區)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導,指導縣(市、區)查清問題、找準問題、整改問題,幫助協調解決整改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扎實推進整改工作。目前,已開展了第一輪督查,并及時召開易地扶貧搬遷整改督查工作通報會,專題研究督查發現問題整改措施。隨后,5個督導督查組還將通過電話督查、實地督查等多種方式不間斷督導整改工作進展。
嚴肅追責促整改。市政府與縣(市、區)政府以及與市發改委等10個市直有關部門簽訂了《保山市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壓實易地扶貧搬遷整改工作責任。在整改工作中,對不把整改工作當回事,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未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行為,將嚴肅處理。(趙正義 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