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決策部署,特別是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近日,昭通出臺《中共昭通市紀委常委班子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就進一步密切聯系群眾、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范出訪活動、改進新聞報道、嚴格文稿發表、加強廉潔自律八大方面及16項具體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和要求。
《實施意見》明確,嚴格控制各類會議活動,壓縮會議數量,控制會議時間和規模;召開全市性工作會議(不含市紀委全會),每年原則上不超過1次,參會人數不超過150人,時間不超過2天;市紀委召開的一般性工作會議(專題會議除外),匯報發言不超過10分鐘,個人發言不超過5分鐘;安排部署某領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過4000字,部署專項工作或具體任務的文件稿一般不超過3000字,簡報每期篇幅應控制在1000字以內;常委班子其他成員參加各地區各部門會議,市級媒體一律不作專題新聞報道,帶隊參加全市性專項工作情況的,市級媒體可作綜合性報道,主要領導新聞報道篇幅控制在600字以內,副書記和其他常委控制在400字以內。
《實施意見》規定,常委班子成員每年至少深入縣區開展2次走訪調研,到單位掛鉤扶貧點走訪調研1次以上;專題調研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l至2名委局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常委班子成員到縣(區)、鄉鎮(街道)調研,縣(區)紀委只安排1名領導同志參加調研,不得入住超規格、超標準房間。
《實施意見》要求,常委班子成員要嚴守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帶頭嚴格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自覺約束手中權力,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切實鞏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實施辦法成果,強化市紀委常委班子作風建設,為全市紀檢監察干部樹立榜樣,形成上行下效自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良好氛圍,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李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