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委日前印發《中國共產黨德宏州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共德宏州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加強和改進州委工作,不斷提高州委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切實把州委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工作規則》分總則、組織和成員、職責、組織原則、議事和決策、監督和追責、附則7章36條,明確州委在全州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按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對全州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實行全面領導,對全州黨的建設全面負責,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戰略,闖出一條跨越式發展路子來,努力把德宏建設成為沿邊開放新高地、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為德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努力奮斗。
《工作規則》強調,州委必須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書記必須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和支持紀律檢查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深化巡察監督,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潔從政環境。對違反《工作規則》有關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通報、誡勉或者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降職、免職等處理;應當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議事規則》分總則、議事決策范圍、會議組織召集、會議議題確定、議事決策程序、會議服務保障7章36條。明確健全決策咨詢機制,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等重大決策一般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