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為認真貫徹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貫徹落實省紀委關于進一步推進“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保山市各級黨組織認真研究部署,認真抓好“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監督責任,認真開展監督檢查,織密制度的籠子,促進全市“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根據市委、市政府安排,由市紀委牽頭,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任組長,分管財政副市長任副組長,紀檢監察、財政、審計、國稅、地稅等成員單位組成的領導小組,組織抓好全市“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并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保山市2017年“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重點抽查實施方案》,對全市“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明確清理整治的內容、各個階段的任務、時限和工作重點。并強化宣傳力度,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接受群眾監督,鼓勵群眾舉報。
全市各級各部門嚴格按照時限要求,針對可能涉及誘發“小金庫”問題的領域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全面梳理財政、財務、會計和資金管理等制度的執行情況,深入檢查分析制度設計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查找現行制度與實際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在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等方面出臺科學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規范內部管理,徹底消除“小金庫”滋生的土壤。全市共717個單位開展了“小金庫”清理整治工作,其中,市縣兩級所屬部門381個,部門下設二級單位264個,鄉鎮72個。
同時,認真開展重點抽查,重點抽查以部門自查和主責部門日常監管發現的問題為基礎,由市紀委牽頭,從紀委、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抽調業務骨干組成3個檢查組和5個巡察組,采取聽、看、查、訪等方式,對部分縣市區,市發展改革委、市移民局等14個市直單位進行重點抽查。市紀委各派出紀工委對51個聯系監督單位進行重點抽查;各縣(市、區)共組成21個檢查組對32個鄉鎮,107個縣(市、區)直部門進行重點抽查,未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
為鞏固“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成果,積極利用整治成效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管權、管錢、管事、管人工作格局。在原有制度基礎上,制定了《關于市級領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意見》,從9個方面作出要求,提出了31條措施。5月初,新制定了《中國共產黨保山市委員會工作規則》,修定完善了《中共保山市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同時認真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末位表態”等各項制度,抓好黨務、政務、財務公開,切實增強資金管理使用的科學性和透明度。(楊艷 周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