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單位‘一把手’,你要切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要時時把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牢記在心……”這是日前文山州紀委對部分州屬部門領導進行提醒談話的一個對話場景。
今年以來,文山州積極探索加強對權力運行監督和制約的有效措施,貫徹執行好出臺的《文山州黨政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廉政情況報告制度》,進一步織密制度籠子,壓實做細“兩個責任”,強化對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的常態化監督管理。
該州出臺的《報告制度》規定,州委、州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州法院院長、州檢察院檢察長,縣(市)委書記、縣(市)長,州級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要圍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遵守黨的“六大紀律”、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六個嚴禁”以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云南省從嚴從實管理黨員若干規定》等相關黨政紀律執行情況,按期如實向州紀委報告,實現監督范圍無禁區。
州紀委根據報告對象所報告的內容,組織相關人員對報告對象履行主體責任和廉政情況進行問卷測評調查,報告事項和問卷測評結果向州委報告。具體測評中,通過問卷測評來強化個人的自我監督;通過班子成員之間的測評來強化班子成員相互監督;通過分管聯系部門、縣(市)和鄉(鎮)負責人的測評來強化對領導自下而上的監督,達到對領導班子成員、“一把手”實行年度“體檢”全方位監督目的。
據悉,該州對上年度問卷調查反映出的252個問題,按主體責任要求,分層級對101名同志進行了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