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有關要求,臨滄市紀委印發了《關于嚴格執行執紀審查辦理時限的通知》,明確了執紀審查辦理時限,建立了提醒督辦制度,全面提高執紀審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通知》對問責、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審理5個事項的辦理時限、提醒時間、督辦時間進行了具體規定。明確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履行督促辦理職能,對接近辦理時限的執紀審查事項及時進行提醒和督辦,提醒和督辦事項以書面方式發通知單至承辦部門,并定期匯總提醒和督辦情況,在每月召開的書記辦公會上及時匯報通報。
要求案件監督管理部門要全面掌握所有執紀審查事項,對執紀審查事項全程跟蹤,定期檢查,及時督促承辦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報告辦理結果。對超期未辦結事項,及時進行跟蹤問效,對思想認識不到位的及時提醒糾正,對失職人員視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責任追究,確保各項執紀審查時限要求落到實處。
“執紀審查是嚴肅的政治任務,要把講政治貫穿于執紀審查的各個環節。執紀審查時限是執紀審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必須提高認識、準確把握,把嚴格執紀審查時限放在講政治的高度來落實。”臨滄市紀委案管室有關同志表示。(杜群忠 果文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