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不斷壓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不斷凈化黨內政治生態。1至10月,共開展提醒談話354人,問責23人。
黨委做好引領,強化主體責任。市委班子成員主動帶頭落實主體責任,及時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提醒談話,將履行“兩個責任”情況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加大計分權重系數,樹立科學考評導向,定期報告情況,適時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采取“三述兩談一質詢”的方式,在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和市紀委常委(擴大)會議上,分別由各級黨委、紀委對履行“兩個責任”情況進行述廉、述職和述責,層層傳導管黨治黨壓力,形成“交心通氣、接受批評、強化監督”的良好政治生態。制定出臺領導干部約談制度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對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談話和組織處理,1至10月,共開展提醒談話230人次,約談124人次,召回市管干部2人。
紀委同步跟進,強化監督責任。充分發揮紀委的專責監督作用,把嚴明黨的紀律作為紀律檢查工作的主要內容,建立鄉鎮紀委、各紀工委、機關部室季度工作匯報制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查找存在問題,跟蹤督促監督責任的履行情況。以“眼里不揉沙”的執著韌勁,在洱海保護治理“七大行動”、脫貧攻堅、重大項目建設、“五網”建設等工作中,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實做細,把執紀從嚴體現在每一次監督執紀工作中。1至10月,共立案審查53件57人,其中查處洱海保護治理違紀案件6件8人,脫貧攻堅違紀案件2件3人。
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責任追究。把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要求貫穿于黨的六大紀律的各個方面,嚴防責任鏈條缺環、責任主體缺位,“看好門,盯緊事,管住人”,切實將管黨治黨責任細化到教育提醒、監督管理等日常工作,發現苗頭馬上管,觸犯紀律及時查處。深入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按照《大理市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細則》,區分情形,嚴格處置,抓早抓小,形成震懾。1至10月,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黨組織4個、干部354人。(杜利輝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