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梁河縣紀委深入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立足抓早抓小,打好“預防針”。1至11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40人。
強化日常教育監管,努力做到用好第一種形態。充分利用網站、微信群、QQ群、手機廉政短信、宣傳欄等陣地,深入開展黨章黨規教育。全縣參加黨規知識“微測試”26800人,3200余名黨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過學習、教育、警示、培訓等多種方式,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堅守《準則》“高線”,守住《條例》“底線”。同時,通過談話提醒、談心談話、函詢等方式,加強日常管理監督,真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開展誡勉談話16人,處置問題線索20件,其中談話函詢14件 。
突出抓早抓小,努力做到用足“第二種形態”。通過對作風紀律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專項治理等形式發現問題線索,對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置,“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防止‘形態’升級惡化”。1月至11月,共作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13人,其中黨內警告8人、黨內嚴重警告5人。
堅持紀律底線,努力做到用實“第三種形態”。堅持懲治腐敗“零容忍”,對不守底線、觸碰紅線的“少數”,對確有問題的干部,堅決嚴肅執紀審查,追究到底。共作出黨紀重處分8人,其中留黨察看2人、開除黨籍6人。
堅持有腐必反,努力做到用準“第四種形態”。在懲治腐敗問題上,始終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始終強調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1至11月,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2人,開除黨籍判處刑罰1人。(周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