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滄市委下發(fā)了《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有關工作的通知》,對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通過發(fā)揮責任制考核“指揮棒”作用,全面檢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成效。
此次檢查考核工作在市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市委常委分別帶隊,各考核組會同被考核單位共同組織實施。檢查考核對象包括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xié)黨組,8縣(區(qū))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71個市直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及其班子成員中的處級領導干部。按照《臨滄市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檢查考核各責任單位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責任追究和結果運用等方面的情況。
檢查考核分自檢自查和集中檢查考核兩個階段開展,在自檢自查階段,各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撰寫述責述廉報告,開展自查自糾、總結經驗、查找不足、認真整改。在集中檢查考核,通過召開工作匯報暨測評會議、查閱資料、延伸檢查、綜合評價、意見反饋、情況匯報等程序組織實施。考核結束后,開展等次評定、情況通報、結果運用工作。
《通知》指出,要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緊迫性和自覺性,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嚴字當頭、真檢實考,高效有序開展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不斷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