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寧縣印發了《中共華寧縣紀委貫徹落實市紀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全縣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進行規范,不斷深化和鞏固黨風廉政建設和“四風”整治成果。
《通知》對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進行了明確,嚴格執行市紀委印發的《規定》,實施對象實現國家公職人員全覆蓋,包括在職在編全體國家公職人員。宴請人數與市紀委《規定》要求一致,不得搞層層減壓,不得以地方習俗變通執行。嚴格報備程序。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填寫報告表,按干管權限進行報備,科級領導干部向縣紀檢監察機關和縣委組織部門報備,其他公職人員向所在鄉鎮(街道)紀(工)委和組織辦公室、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報備。
《通知》要求,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及時將通知精神傳達到每一個公職人員,做到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公開、合理;要加強干部職工的教育引導,積極倡導文明風尚,移風易俗,把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列入落實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鄉村振興計劃戰略”和我縣廉潔鄉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切實改變目前基層的不良風氣。各級黨組織要全面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教育監督管理。對疏于監督管理,導致管轄范圍內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反有關規定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公職人員違反本通知要求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由所在單位或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吳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