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理州建全完善明責、談責、述責、督責、考責、追責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推動責任落實落細,使“兩個責任”在全州落地生根。
以單明責,完善考核指標。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牛鼻子”來抓,修訂《大理州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意見》《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辦法》《大理州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意見》,先后出臺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實施辦法、工作方案和提醒制度,12個縣市、87個州級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責任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每年根據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厘清責任、明確任務、細化要求,將責任清單作為各級黨委及其主要負責人和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主體責任、各級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工作目錄和業務指南。實行“簽字背書”制度,根據部門和崗位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層層傳導,逐級壓實,制約規范權力運行。
依單談責,層層傳導壓力。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出臺黨員干部勤政廉政談話制度,推進黨員干部勤政廉政談話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為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制定出臺了《大理州實踐“四種形態”工作細則》,緊緊扭住紀律和規矩不放松,針對單位干部職工在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運用談話函詢、廉政約談、誡勉談話等方式,談問題、談責任、談整改,對“一把手”進行責任約談,督促問題解決和責任落實。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就落實主體責任分別約談87名縣市和州直單位一把手,州紀委書記、副書記對縣委書記和縣市長廉政提醒談話90人次,12縣市委書記和紀委書記開展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廉政提醒談話2568人次,對擬提拔的619名縣處級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談廉考。
按單述責,廣泛接受監督。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制度,將“兩個責任”履行情況列為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責的重要內容,副處級以上干部每年向州委、州紀委述廉述責,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每年向縣市黨委和紀委進行述責述廉。紀委書記每年至少一次向上級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向上“反映”責任落實情況。創新述廉方式,在各級紀委全會上,單位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大會述廉,接受參會的紀委委員的現場提問和民主測評,進一步強化了領導干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責任,促使領導干部時時自我審視、自我約束,不斷增強拒腐防變能力。截至目前,先后組織3242名縣市和州直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述責述廉。
照單督責,層層壓實責任。制定《關于建立干部作風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實行明察暗訪常態化的規定》,緊緊扭住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黨委實施辦法、作風建設有關規定落實不放松,組織開展節假日紀律作風督查,全州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624個,處理771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41人,其中縣處級干部14人,16次點名道姓通報曝光94起典型問題。圍繞脫貧攻堅、洱海保護治理等中央和省州黨委重大決策部署,運用日常督查、跟蹤督查、專項檢查、電話抽查等方式,不間斷地對各級黨委、紀委落實責任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促使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切實把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州紀檢監察機關累計開展檢查1224次,檢查單位5022個(次),檢查共發現問題577個,現場督辦或督促有關責任部門整改問題514個。開展“五網”建設、脫貧攻堅、洱海保護治理等專項紀律檢查,共發現并整改問題1576個。
跟單考責,強化結果運用。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增加“兩個責任”的權重,科學設定考核內容及考核標準,規范考核程序,確保結果客觀公正。堅持半年有檢查,年終有考核,有效整合考核力量和資源,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有機結合起來,著力發現“兩個責任”失責線索,從考核結果中“透視”履責不力問題。2017年州級組成14個檢查組,對12縣市和87個州級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233個,提出整改意見建議238條。注重考核評價結果運用,2017年取消了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的2個縣市、5個州級單位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召開集體誡勉談話會議對2個縣市、5個州級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紀委負責人進行集體誡勉談話。
據單追責,倒逼責任落實。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四風”問題、侵害群眾利益等違紀違法行為從嚴從快查處。五年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群眾信訪舉報9300件,黨政紀立案1707件,其中縣處級干部60人,鄉科級干部332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46億元;共問責干部1071人,其中縣處級54人,產生了“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震懾效應。制定《大理州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實施方案》,對州縣接收的扶貧領域問題線索進行大起底、大排查,排查扶貧領域問題線索1016件;出臺洱海流域保護治理責任追究辦法和監督檢查辦法,問責黨組織19個,干部164人;通報曝光洱海保護治理責任追究典型問題11起。州委巡察辦將脫貧攻堅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州、縣市黨委巡察的重要內容,對計劃出列的5個縣及7個州級責任單位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李紅霞 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