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劍川縣開展進一步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扎實推進機關作風轉變。
建章立制劃紅線。成立以縣委書記為組長的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一線指揮”,及時研究和處理整治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鄉鎮和縣級部門成立相應領導組,明確專人負責整治工作。制定《劍川縣開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的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對象、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制定《劍川縣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六項重點工作紀律檢查實施方案》《劍川縣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督查問責暫行辦法》等制度,常態化開展整治工作紀律檢查。建立和完善問題發現預警機制、監督巡查暢通機制、問題線索移送處置機制、信息反饋機制和干部激勵機制,保障問題及時解決。
強化督查抓整改。整合組織、人事、財政、審計等部門力量和資源組成巡查組,針對工作低標準、安于現狀、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想為、不愿為等問題,對脫貧攻堅等重點項目、重點工程開展隨機巡查。通過隨機抽查、走訪調查、重點檢查、明察暗訪、信訪督辦等方式,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吃拿卡要、敷衍塞責、推諉扯皮、不愿盡責、不敢擔當等問題,集中對重要窗口、服務部門開展常態化督查。實行“三必查兩不定”辦法,對重要節點、重要項目和資金、重要崗位必查,不定時間、不定地點開展明查暗訪,檢查干部職工遵守工作紀律情況,查閱相關賬務、票據,集中整治不作為、亂作為突出問題。
追責問責強震懾。科學運行“四種形態”,給“不作為”者 “洗澡治病”,給“亂作為”者“刮骨療毒”。充分發揮明察暗訪、督查巡查、信訪舉報、五級聯動平臺,對問題線索按性質、程序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年內開展明察暗訪9次、監督檢查54次,累計督查52個縣級單位、39個鄉鎮、141個村社、28個站所,發現問題13個,提出整改措施13條;談話函詢6人,約談22名干部,問責12件12人。對問題整改走過場、不到位的,對存在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強化責任追究,問責2件2人,對10名領導干部在全縣范圍內進行了通報曝光。(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