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臨滄市嚴肅查處了永德縣一起村干部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揮霍群眾建房資金案,既追究了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又對該鄉黨委書記、鄉長、副鄉長、鄉紀委書記及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等相關責任部門的領導予以嚴肅問責處理。這是臨滄市始終堅持管黨治黨、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個縮影。近年來,該市通過清單化明責、述責和常態化問責,推動“兩個責任”落地有聲。
清單化明責。為推進“兩個責任”清單化、項目化管理,制定落實主體責任規定,將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內容和要求細化為48項,把責任細化為有操作性和可控性的具體任務;制定主要任務分工方案,明確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目標要求,將主要任務分解為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作風建設三大塊共34項具體分工,明確相關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及其工作職責。
規范化述責。牽牢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制度,將“兩個責任”履行情況列為領導干部述職述責述廉的重要內容,要求全市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向紀委全會述責述廉,讓一把手走上臺報告履職盡責情況、遵守紀律情況和剖析存在問題,并當面接受質詢。在開展述責述廉前,對述責述廉報告的內容嚴格把關,內容不全不通過、問題不準不通過、整改措施不實不通過。每年由市委領導帶隊對各責任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在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動員會上,要求被考核單位的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大會述責述廉,其他班子成員以提供書面報告的形式進行述責述廉,并由全體參會人員對領導干部述責述廉進行民主評議。通過多種形式地述責述廉,督促領導干部自覺把管黨治黨的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常態化問責。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建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專項約談常態化機制,通過約談了解責任單位履責情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具體要求;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作為倒逼“兩個責任”落實的撒手锏,完善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通報曝光的制度鏈條,使問責形成制度,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2017年以來,市紀委共派出9個檢查組對8縣(區)、74個市直責任部門開展了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全年全市共追究責任問題42個,問責16個單位,問責領導干部69人次。(孫春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