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紅河州制定下發通知,要求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對黨的建設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切實做好省委巡察組巡視反饋紅河州機關黨建中存在問題的整改工作,切實發揮機關黨建走在前、作表率的示范引領作用。
通知要求,要切實履行抓黨建工作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推行基層黨建工作清單制管理。各縣市各單位要根據黨建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制定黨建工作重點任務項目清單、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責任清單、黨務工作者任務清單等各類工作清單,明確工作重點和職責任務,認真抓好落實,扎實推進工作。州直機關黨組織嚴格按照黨建工作項目清單、黨建工作責任清單、黨建工作考評清單“三清單”職責任務抓實黨建工作,切實做到強化黨建責任落實、強化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基礎黨務臺賬管理、強化機關黨建工作保障、強化機關作風建設,切實推動機關黨建整改工作。
通知明確,要通過建立完善黨建工作劃片聯系制度、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提醒制度、建立“三會一課”報備查證制度、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基層黨建督查工作機制,按照“一年典型引領作示范、兩年全面規范強基礎、三年鞏固深化見成效”的思路,全面開展以基本組織、基本隊伍、基本活動、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為主要內容的黨支部規范化達標創建工作。創建工作必須堅持從嚴從實,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標準,嚴肅紀律,實事求是,務求實效,堅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通知還對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嚴肅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加強基層黨務臺賬管理、加強黨務干部隊伍建設等提出明確要求。
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健全完善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落實體系的實施意見》,堅持有職必履、有責必盡、失責必究、追責必嚴,按照職責權限,明確問責對象、區別問責情形、把握問責方式,對黨建責任落實不力、基層組織建設不力、黨組織班子建設不力、隊伍建設不力、黨的組織生活不嚴格的黨組織和黨組織負責人、黨務工作者進行追責問責。要實行抓基層黨建工作終身問責制,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不論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 都要嚴肅追責問責。要按省委巡視整改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及時抓好存在問題整改,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推動機關黨建走在前、作表率。(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