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晉寧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主責主業,全年運用“四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293人,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236人,占比80%;第二種形態處理27人,占比9%;第三種形態處理22人,占比8%;第四種形態處理8人,占比3%。
防微杜漸,抓早抓小。強化日常監督管理,通過常規督查、扶貧領域專項巡察、“不作為亂作為”專項檢查等,注重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采取提醒談話、批評教育、函詢、誡勉談話等方式進行適當處理,對黨員干部及時進行提醒、教育和幫助,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已成為常態。
動輒則咎,以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管住“大多數”。抓好問題線索處置,對違紀問題較輕的黨員干部,主要通過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及時糾偏和處理,讓違紀黨員干部得到警醒,發揮紀律的懲戒作用,防止一般違紀問題發展為嚴重違紀問題。
懲前毖后,以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嚴懲“關鍵少數”。繼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緊盯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對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和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后的頂風違紀行為,堅持“零容忍”態度,重點查處,對涉嫌違法的,在給予紀律處分的同時,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莫溪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