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仁縣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縣級機關單位公職人員到基層公務就餐管理辦法(試行)》,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縣黨委實施辦法,狠剎“接待風”奠定了制度基礎。
《辦法》明確,公職人員到基層開展公務活動,應本著勤儉節約、不增加基層負擔的原則一律在鄉(鎮)、村委會食堂就餐;鄉(鎮)食堂要以堅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為原則,實行明碼標價、自助用餐、自行繳費就餐;村委會食堂以節儉為原則,堅持量力而為,公職人員在村委會就餐,按照早餐每人每餐10元、正餐每人每餐20元的標準自覺繳納。
《辦法》強調,鄉(鎮)黨委、政府一律取消縣級機關單位公職人員到基層開展公務活動的一切公務接待,堅決杜絕在鄉村兩級出現公職人員到基層開展公務活動的任何公務接待費用。縣紀委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相關紀律規定嚴肅處理。(胡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