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洱市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把糾正“四風”問題、加強作風建設作為重要內容,著力發現和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
普洱市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充分發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指揮棒”作用,把糾正“四風”問題、加強作風建設作為重要內容,修改完善責任制考核內容,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容單位作為檢查考核的內容,分三個部分對深入糾正“四風”問題、開展“不作為、亂作為”整治、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責任追究和成果運用等進行了細化。
市管領導干部被立案審查,市管領導班子、市管領導干部被問責的,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對相關地區或部門(單位)進行相應扣分,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進一步激勵各級黨員干部敢于負責、敢于擔當、真抓實干。
普洱市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發現的責任不落實問題加強督促整改,強化考核結果綜合運用。對市管領導班子和市管領導干部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綜合施策,分類處置,切實推動問題解決和責任落實。(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