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保山市紀委把握重要時間節點,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對全市部分市直單位,五縣(市、區)、園區部分鄉鎮(街道)、縣(市、區)直單位以及餐飲集中區域等開展了明察暗訪。近日,保山市紀委對明察暗訪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
據悉,《通報》對此次明察暗訪發現的3個問題,涉及的27家單位及有關人員進行了點名道姓通報。其中發現7個單位未認真落實節假日值班制度、2個單位存在縣鄉領導干部走讀問題、18個單位存在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監督責任缺失問題。
《通報》強調,2018年元旦、春節是黨的十九大后第一個重要節點,“兩節”期間能否風清氣正,關乎人民群眾對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信心和信任,關乎黨的十九大后持續深入抓作風建設能否開好局、起好步。全市各級各部門、廣大黨員干部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自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從小事小節抓起,從小事小節做起,以小見大,把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傳導到基層,切實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政令暢通,為全市跨越發展提供作風保障。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始終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工作部署,強化監督檢查。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問題多發頻發、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的單位和部門,將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據悉,針對元旦期間明察暗訪發現的問題,保山市紀委已將相關問題線索移交各縣(市、區)紀委依紀依規進行處理。(楊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