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縣紀委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貫穿于監督執紀各環節,堅持寬嚴相濟,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不斷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2017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95人。其中,第一種形態處理49人,第二種形態處理30人,第三種形態處理4人,第四種形態處理12人。
堅持監督關口前移。立足于早、立足于小,使管黨治黨從只盯少數向管住大多數轉變,制定出臺《關于開展”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13種雖不構成違紀但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或者雖構成違紀但情節輕微可以不予黨紀處分等情形,及時“咬耳扯袖、紅臉出汗”,使每位黨員干部時時處處受到紀律的嚴格約束。
規范線索處置程序。及時匯集各個渠道發現的問題線索并進行集體排查和評估研判,不斷規范問題線索的處置方式和紀律審查程序,不同的違紀情況采用不同的處置方式,綜合運用責任提醒談話、組織提醒談話、談話函詢等方法嚴格進行分類處置。
落實落細主體責任。制定印發《云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提醒清單制度(試行)》等相關制度,對在落實主體責任存在不到位的單門,由縣委主要領導簽發主體責任提醒清單督促責任單位限期整改,2017年,共簽發責任清單48份,提出整改問題98個。縣紀委分別對12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和縣級53個部門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約談提醒。(徐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