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富寧縣按照省、州關于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相關要求,抓好源頭治理,做實預防制度措施,堅決向收送“紅包”說不。
嚴格發票篩查,防止套取資金問題。規范發票管理,嚴格代開發票程序。建立紀委、檢察、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信息共享制度,共同梳理排查案件線索,實現多方共同監管;制定大額代開發票或信息異常發票信息通報制度,凡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代開金額1萬元以上或信息異常的發票,在5日內以清單形式報縣紀委,防止虛開發票套取資金送“紅包”的問題出現。2017年全縣共梳理發票存在異常信息的問題11個。
加強風險防控,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全縣共抓住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收送“紅包”專項監督檢查5次,督促各鄉鎮、各部門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健全完善財務管理、財務公開、財務監督制度,進一步規范資金支出、審批、報銷等程序,筑牢制度籠子,防止收送“紅包”問題的發生。
注重教育監督,致信全縣領導干部家屬。以縣紀委名義致信全縣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家屬,由干部家屬認真閱讀熟知后,提出意見建議,積極吹好廉潔“枕邊風”,切實當好廉政“賢內助”。全縣共發出“致領導干部家屬一封信”616份,提出意見建議13條,達到了雙重教育、雙重監督的目的和效果。
嚴厲整治“小金庫”,切斷“紅包”資金來源。從縣紀委、財政局、審計局、國稅局、地稅局等職能部門抽調業務骨干組成專項紀律檢查組,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著力整治設立和使用“小金庫”、虛報套取資金、公款購買土特產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2017全縣共查處“小金庫”問題5起,5名領導干部主動上繳所收受“紅包”2.05萬元。(潘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