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紅河州召開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動員會,安排部署檢查考核相關工作,正式啟動“年考”。
此次檢查考核工作在州委的統一領導下,由州紀委具體組織實施,對全州13個縣市、93個州直部門(單位)進行檢查考核。
檢查考核由州委常委帶隊,采取日常檢查與年終集中考核、定量考核與定性分析、指標考核與民主測評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對2017年度被考核縣市和單位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整改落實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等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此次檢查考核工作按照自檢自查,總結工作、聽取匯報、述責述廉和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延伸檢查、意見反饋、情況通報等六個步驟進行,客觀公正做好等次評定和結果運用。
該州要求,被考核縣市和單位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分解工作任務,明確目標責任,開展自檢自查,進行情況綜合,認真整改提高。要求檢查考核人員要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對不守紀律、工作不負責任、檢查考核失真失實的,嚴肅追究責任。(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