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實省紀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近日,保山市紀委印發《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對貫徹重要批示精神進行細化安排。
《通知》指出,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批示,充分表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持之以恒正風肅紀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對于全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壓緊壓實責任,切實增強整治“四風”突出問題的合力。要協助和督促各級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四風”突出問題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的治理整頓;對“四風”突出問題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嚴肅專項整治工作中的責任倒查和追究;建立整治工作協作機制。
《通知》要求,要加強對市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緊盯重要時間節點,加強紀律作風情況檢查;充分發揮巡察監督作用;借力信息化手段加強監督檢查。要嚴格審核把關,參與指導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加強對查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起底梳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加大查辦力度,在紀律審查中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深挖細查、快查快辦。(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