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坪縣紀委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積極探索實踐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準確把握“大多數(shù)”與“極少數(shù)”、“治標”與“治本”、“嚴管”與“厚愛”的關系,不斷夯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2017年,全縣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四種形態(tài)”處理黨員干部130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tài)處理81人次,占62%;第二種形態(tài)處理39人次,占30%;第三種形態(tài)處理5人次,占4%;第四種形態(tài)處理5人次,占4%。

運用四種形態(tài)結構圖
全縣各級黨組織運用第一種形態(tài)處理1765人次,提醒談話994人次,約談699人次,責令檢查15人次,通報57人次。

立案審查39件4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9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人。其中科級干部11人,一般干部3人,其他人員35人。

從違紀違法問題類型看,涉及違紀違法問題65個,其中違紀問題44個,涉法問題21個。違紀問題中違反廉潔紀律的12個,違反群眾工作紀律的9個,違反工作紀律的12個,違反生活紀律的11個。涉法問題中貪污賄賂3個,失職瀆職2個,妨害社會管理秩序15個,其他違法行為1個。



(吳燕 徐仕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