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雙版納州堅持挺紀在前,積極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各類違紀行為,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理325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141人次,占43%;第二種形態120人次,占37%;第三種形態49人次,占15%;第四種形態15人次,占5%。
聚焦主業主責,堅決懲治腐敗。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力度不減、節奏不變的要求,以查處“三類人”為重點,“六大紀律”一并審查,特別是審查當事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400件(次),處置問題線索303件,立案203件,結案194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41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
堅持抓早抓小,發現苗頭及時糾正。對反映的一般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約談函詢,讓本人作出說明,所在黨委(黨組)書記簽字;存在違紀問題的,查清主要違紀事實后,綜合考慮違紀性質情節和認錯悔錯態度,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堅持嚴管厚愛,自身建設持續加強。持續深化“三轉”,強化組織和制度創新,改革調整內設機構,堅持打鐵更需自身硬,制定州紀委常委約法“五章十八條”、州紀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意見等系列制度規定,堅持機關業務學習、案例分析、全員評議、工作目標責任制等制度,推行部長(主任)訂計劃、抓一線、做示范、管全程四種方法,以上率下增強履職能力和隊伍活力。貫徹落實《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嚴防“燈下黑”。(周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