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反黨的紀律和涉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的公職人員,限期于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6日前,到市、縣(區)紀委監察委主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2月7日,玉溪市首屆監察委員會剛成立,市紀委監察委立即通過網站、客戶端、電視等媒體發出通告,敦促市域范圍內違紀違法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到市、縣(區)紀委監察委主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
通告指出,玉溪市市、縣(區)監察委員會已全部組建成立,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建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維護黨紀國法權威,根據黨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挺紀在前、寬嚴相濟的執紀執法原則,鼓勵違紀違法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含村、社干部)限期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從輕處理。
通告明確,在通告規定時限內主動到市、縣(區)紀委監察委交代本人違紀違法問題,檢舉同案人或者他人,主動上交違紀違法所得的,依紀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由于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到市、縣(區)紀委監察委主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的,可以委托他人先代為說明或者先以信函、電話等方式交代違紀違法問題,并于其后十五日內到紀委監察委如實交代本人違紀違法問題的,認定為主動交代。
通告最后指出,對在規定期限內,拒不交代問題的,以及通告發布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的,一經查實,依紀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通告中同時公布了市、縣(區)紀委監察委受理點和舉報電話。(施衛碧)